除了幾十年不變且沒有任何藝術品味的椰妹椰猴、除了總要小心翼翼辨別是真是假的珍珠水晶、除了非常廉價的咖啡和椰子糖外,我們究竟還有多少值得稱道和拿得出手的旅游商品,可以讓游客快樂地大掏腰包?
這樣說,難免會被一些人看作是在貶低他們的工作,甚至會被斥為“給海南旅游抹黑”。可也顧不得那么多了。總得實事求是地面對“旅游景觀———世界級,旅游商品開發———僅是初級階段”的客觀現實。
如果一位游客帶3000元到海南,他用于購物的錢,最多不過200元。非我杜撰,而是一位也算是資深的導游所說。同是這位導游,他帶團到泰國,一位游客在泰國的購物花銷,就比一個團在海南的購物總還多。
這位導游對此感慨有三:一是泰國當地政府鼓勵導游帶客購物;二是泰國的旅游商品十分豐富;三是人家的旅游商品藝術性強、附加值高。
“購”,為旅游有六大要素(吃住行游購娛)之一,對當地經濟貢獻頗大。旅游業內人士對此的認識比旁人更足、更深。這些年來,我省的旅游經濟效益并沒有與游客的逐年大增同步,反而有所下降,除了惡性削價競爭等因素外,沒有什么旅游商品可以讓游客大掏腰包,是一重要原因。
多年來,我們在旅游基礎設施、旅游景點建設、旅游產品(不包含旅游商品)推介、旅游管理等方面都下了很大功夫,績效也顯著,但我們似乎在“無意”中,將旅游商品的開發撇在了一邊;在對導游管理中,似乎只強調了“處罰”的一面,卻忽視了要“鼓勵”其帶團購物的一面。
海南旅游商品開發尚處于“蠻荒”狀態,沒有文化內涵、沒有藝術品味、沒有濃郁且獨特的地方特色,有些地方甚至將我們所獨有、價值極高的旅游商品及其品牌,以極其短視的行為毀掉(如南珠)。一位對海南旅游頗有研究的大學教授,對此深感痛惜。他說,海南不是沒有可以開發的東西,而是對旅游商品的開發組織、引導、鼓勵、扶持不夠。
當前要做的,是對現有旅游商品進行整理,并挖掘新的旅游商品資源,土特產的開發要保持原汁原味,越土越好;其他旅游商品的開發要突出海南本土特色,有藝術創新并增加文化內涵。我們應當有一套支持、鼓勵開發旅游商品的政策措施,要大力支持和鼓勵本地、外地企業積極參與我省旅游商品的開發。
海府地區今年冒出了幾家大型海南土特產專營店,生意不錯,有的經營者還把市場上得到的信息反饋給生產廠家。這是一件新生事物。一方面,它能讓游客大掏腰包,使海南掙得更多的旅游收入;另一方面,讓海南的土特產走出去,確實是件大好事;再一方面,商家的這種信息反饋,還會有助于提升我們的旅游商品開發。
有此三大好處,何不為之,何不助之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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